上页
 

第30条

作准文本

本公约正本应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其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文本同等作准。

下列签字人, 经正式授权,在本公约上签字,以昭信守。

公元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谨订于斯德哥尔摩。

上页

返回公约首页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