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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第1条 目标
 第2条 定义
 第3条 公约的范围
 第4条 指定的国家主管部门
 第5条 禁用或严格限用化学品的程序
 第6条 极为危险的农药制剂的程序
 第7条 将化学品列入附件三
 第8条 自愿性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中的化学品
 第9条 将化学品从附件三删除
 第10条 附件三所列化学品进口的相关义务
 第11条 附件三所列化学品出口的相关义务
 第12条 出口通知
 第13条 出口化学品应附的资料
 第14条 资料交流
 第15条 公约的实施
 第16条 技术援助
 第17条 不遵守情事
 第18条 缔约方大会
 第19条 秘书处
 第20条 争端的解决
 第21条 公约的修正
 第22条 附件的通过和修正
 第23条 表决权
 第24条 签署
 第25条 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
 第26条 生效
 第27条 保留
 第28条 退出
 第29条 保存人
 第30条 作准文本
 附件一 根据第5条发出通知所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二 将禁用或严格限用化学品列入附件三的标准
 附件三 适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化学品
 附件四 将极为危险的农药制剂列入附件三的标准
 附件五 出口通知所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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